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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综合文职人员一名,从事公文材料写作与处理等工作。
基本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者经考试、考察、体检,择优录用,签订合同。有意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于2018年3月26日前到宜春市文艺路12号交警支队413室报名。
笔试时间地点:3月28日15时,交警支队401室。
面试及实践考核时间待定。咨询电话:3221113。
原标题: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
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