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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玉林市北流市水利局招聘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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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7日后至2003年9月27日前出生),男性;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五)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水利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1张贴报名表);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市水利局一楼水政监察大队一室(龙桥路0006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提交的证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退伍军人、学历高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水利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水利局张榜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水利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水利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水利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编委办、市人和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

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本公告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4030(市水政监察大队)

监督电话:0775—6239987(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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