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市公安局《关于强化各区市反诈中心预警劝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北区反诈中心要搭建96110反诈预警劝阻专线、组建预警劝阻工作专班,统一对研判发现的潜在受害人开展预警劝阻工作,现委托青岛恒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96110预警劝阻专职辅助人员,派遣至公安市北分局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物业费又称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物业费又称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男性26名,年龄在18-35周岁;女性6名,年龄在18-25周岁;
(四)具有全日制专科(统招、不含网络教育)及以上学历,公安院校毕业、转业退役军人、有安保岗位从业经历的优先录用;
(五)具有青岛市户籍,居住地在市北、市南、李沧、崂山;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心服务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具有为群众服务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均在0.6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不进行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7)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8)其他法律规定不适合应聘的情形的。
二、工作职责
负责电信诈骗群众报警和咨询,同时负责第一时间开展电话或登门劝阻,以及反电信诈骗等其他工作,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00-2021年11月19日中午12:0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149号恒福集团
3.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招聘报名表(附件1)、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全过程。
我单位将统一筛选简历,考试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体测,根据体测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体测成绩不带入面试;第二阶段为笔试,择优录取;第三阶段为面试,根据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第一阶段
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包括:俯卧撑、跳绳,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00-10:30(暂定)
第二阶段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此次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下午14:00-15:00(暂定)
笔试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149号恒福集团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第三阶段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青岛恒福物业电话或微信通知。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恒福物业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号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录用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者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录用人选。
(三)录用
对体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结果。
(四)纪律和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监察室全程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人员,立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有关说明
由青岛恒福物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工作,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企业化管理,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服务外包人员,由青岛恒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社保、公积金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发生投诉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我单位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含五险一金)共计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