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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规定,经审核,6人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就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月25日前配送或直送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配送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5—6399920,监督电话:0775—6335277。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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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1月18日
原标题: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2月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zwdt/tzgg/t17883618.s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