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辅警岗位150名,限男性。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2月6日至2000年2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山东省内户籍,在青岛市区有固定住所;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备计算机、法律、驾驶特长的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2月7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崂山治安特勤大队204房间(崂山区海尔路19号,北村小区大门西侧北村物业大楼)。
联系电话:55580831、55580207。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相关材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登录http://www.laoshan.gov.cn下载);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核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