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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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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和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名。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等详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上半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3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4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上述符合可报考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范围的人员,亦可选择报考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

2.社会人员。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考试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3.户籍不限。

4.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上述人员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社会人员须于2024年6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条件。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2)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招聘程序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6月8日9:00-6月13日17:00。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

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自愿选择单位和岗位,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学历及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或扫描上传。

应聘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审核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印证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9日9:00-6月14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为100元/人。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

时间:2024年7月2日9:00-7月6日24:00。

已缴费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背面必须为空白,无需彩打。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检查。切记核查准考证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或者任何细节存在的疑问请及时与报考点取得联系,以免影响我们正常参加考试。),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考试时间,迟到不允许进入考场。):2024年7月6日。

笔试科目: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进行公布。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1.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组织开展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以上情况,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考察一般在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60天内完成。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

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02168。

5.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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