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委托,根据工作需要,青岛柏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和协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制人员11名。其中劳务派遣制书记员7名,劳务派遣制协警4名,拟派遣到平度市人民法院工作。
二、岗位职责
派遣制书记员负责庭前准备,审判执行中的记录,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微机录入信息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等工作。
派遣制协警负责押解、看管、值庭、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协助涉诉信访、送达、执行、驾驶员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有法院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速录基础;
7、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者,或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劳务派遣制协警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有法院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相关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速录基础;
7、具有C1以上驾照且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8、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资格考试者,或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经历者或具有B1以上驾照者优先。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4、曾在其他单位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因违反有关考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在平度法院工作的;
10、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办法
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招聘,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②毕业证书(有学位证者须同时携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
④近期两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