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文件精神,根据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安置计划,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募城乡公益性岗位722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722个。具体岗位名称及岗位要求详见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表。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户籍在本街道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户口性质为农村户口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出生日期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岗位管理规定,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和不良嗜好。
3.符合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城乡公益性岗位: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5.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四、岗位名称、数量
1.2023年度村庄综合网格员1个,人员需求117人。
岗位要求:具备乡村管理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有关工作业务知识和办事程序,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和电脑。
岗位职责:负责村庄民生事项服务、政策法律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服从街道、管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2.2023年度安全应急协理员1个,人员需求117人。
岗位要求:具备乡村管理工作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村庄露天禁烧、养殖排污巡察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存放、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服从街道、管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3.2023年度农村道路养护员1个,人员需求117人。
岗位要求:热爱道路养护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健康身体,能够听从街道(村庄)统一安排,独立开展工作。
岗位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听从街道(村庄)统一安排,负责道路卫生清理、道路绿化、日常道路维护及河道巡查,建立日常巡查管护台账,及时发现和制止损害道路行为,做好街道(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4.2023年度村庄卫生保洁员1个,人员需求371人。
岗位要求:热爱村庄工作,能够吃苦耐劳,健康身体,能够听从管区(村庄)统一安排。
岗位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管区(村庄)统一安排,负责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负责分工区域内的卫生保洁清理、人居环境整治及其他基础性工作,服从街道、管区(村庄)安排的其他工作。
岗位待遇:岗位补贴800元/月,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流程,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上岗。
(一)报名申请
乡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人员到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5日。
(2)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填写报名材料。
(二)民主评议
街道组织人社、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管区(新村)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以上人员评议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复审公示
管区(新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民主评议材料报送街道复审。复审通过后,街道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村及街道公示栏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后,街道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后,与城乡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拟上岗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聘用期限
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六、岗位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符合本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清退条件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白沙河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根据所报岗位咨询相应各管区及网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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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0日
原标题:白沙河街道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30331111210446056.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