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与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禁毒社工共1名,工作地点在刘家镇人民政府。 二、岗位职责 (一)负责戒毒康复相关工作; (二)参与禁毒宣传相关工作。 (三)开展禁毒管理事务工作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在乡村建设及禁毒事业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三)有较强沟通交流能力,熟悉本辖区情况人员优先; (四)具有南溪区户籍(同等条件刘家镇户籍优先);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相关业务知识。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影响期内的; (二)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讯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五)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八)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者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刘家镇综治办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庄胡蝶,联系电话:),填写《刘家镇禁毒社工报名登记表》;组织推荐报名的须由推荐组织出具推荐意见,报名免收报名费。 镇综治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镇公选领导小组进行复审。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后取消参加招聘资格。报考者于2023年12月1日9:00—12:00到刘家镇综治办公室领取面试证。 六、招聘测试及成绩公布 (一)招聘测试 招聘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镇公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招聘成绩在刘家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与公示 镇公选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入围对象进行考察,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聘用与试用期 (一)镇公选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合格后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按照一年一聘的方式,禁毒社工与刘家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九、未尽事宜,由刘家镇综治办进行解释。 |